对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区分局桂城派出所的控告书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暨郑红检察长:
我是佛山区南海区桂城街道的居民陈德权。今年10月27日上午,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桂城派出所四个警察来我的家中,当时正好我到外面去了,只有我妻子苏昌兰在家,警察以苏昌兰寻衅滋事为由将她传唤带走。当天下午,又来了五个警察对我家进行搜查,拿走了三台电脑。当晚十一时许,家中再次来了十五个警察,说是查暂证人员的户口。
苏昌兰被警察治安传唤带走后,至到今天11月7日 也没有回家。期间,我多次到派出所询问苏昌兰的下落,警察始终不把苏昌兰的情况告知我。
为此,我在10月31日 去了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找督查反映,可该分局门室保安把我带到信访办。信访办警察受理了我的投诉,并出具一份要六十天内给予书面回答的告知书。
后来,我又去了佛山市公安局投诉,门卫室警察让我找市公安局信访办,可信访办人员说区分局信访办已受理,他们不能重复受理。
无奈,我只好找佛山市公安局督查进行投诉。一个督查出来接待了我,说要慢慢等待。当天下午,我还去找了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控告,控告科的一个姓谢的副科长接待我,他让我先回先等待答复。
我在10月28日 到南海区看守所、拘留所查询苏昌兰是否被关押在此,以便给她送些衣送钱,工作人员查询后告知我,在羁押的人员中没有一个叫苏昌兰的人。
从今年九月份以来,我的妻子苏昌兰曾经三次被桂城派出所治安传唤。第一次被传唤后,她向南海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南海区公安分局,现案件已上诉到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次被治安传唤后,苏昌兰申请了行政复议,现案件还在复议之中。没想到在10月27日 第三次以寻衅滋事为由对她治安传唤后,从此,苏昌兰就再也没有回家,不知她是被桂城派出所拘留了,还是她被刑讯逼供给害死了。
桂城派出所是以苏昌兰寻衅滋事以治安传唤带走的,按照法律的规定,不论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都必须要通知家属。但是,现在桂城派出所不仅不依法主动及时地通知家属,而且在家属多次找上门询问后,也不告知是否拘留了苏昌兰,更不告知苏昌兰身在何处。
我的妻子苏昌兰被警方从家中带走时,十八届四中“依法治国”全会刚束三天时间,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桂城派出所竟然还在搞“秘密失踪”,如此滥用手中的公权力,显然是把“依法治国”视为了儿戏。
负有法律监督职责的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接受了我对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桂城派出所的控告,如今已经一个星期了,也不给我任何回复。我主动打电话询问,要么是打不通,要么是没有人接听。佛山市人民检察院的做法,让我感到很是心寒,“执法为民”的理念,只是停留在口头上。正是因为基层检察机关监督工作的失职,基层公安机关才敢如此地滥用手中公权。
苏昌兰被“秘密失踪”已经快半个月了,我又是一个残疾人,身体状况也不好,真是走投无路,求助无门,现只能给上一级检察机关写信控告,恳请省人民检察院能予以重视,依法监督并纠正佛山市公安局、及南海分局、及桂城派出所的枉法行为,同时追究办案人员法律责任,并把苏昌兰是否被拘留,涉嫌什么罪名,被关押在何处,是否遭到刑讯逼供等情况,依照法律程序以书面形式告知我。
此 致
控告人:苏昌兰的丈夫陈德权
通讯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洲东区禾仰二区98号:
联系电话:13702984124
附:1、陈德权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2014年10月27日 传唤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3、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受理信访事项告知书复印件一份。
4、查询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5、2014年9月12日 传唤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6、起诉书复印件一份。
7、南海区法院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8、上诉状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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