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我苏昌兰”行动 (三)
苏昌兰从10月27日 被南海公安分局桂城派出所传唤后失踪,已经第十二天了,至今还没有得到南海区公安分局桂城派出所有关于苏昌兰女士关在何处的的下落。而且家属至今没有任何警方办案单位的有关苏昌兰女士到底触犯了什么?是否刑拘、行拘和治安拘留的家属通知书,现在,苏昌兰女士是生是死仍未知道,象人间蒸发一样至今全无音信。
为让苏昌兰女士重获自由,早日和她的家人团聚,今上午九时,苏昌兰女士的代理人天理和苏昌兰女士的丈夫陈德权先生来到了广东佛山人民检察院就控告南海公安分局桂城派出所违法办理苏昌兰女士一案接受答复,但得到的回答是:办案单位的南海公安分局桂城派出所是依法办案,办案单位没有回复他们苏昌兰女士羁押在何处!
作为苏昌兰女士代理人的天理不禁问!佛山人民检察院是监督佛山市南海区公安分局的单位,南海区公安分局属下一个小小派出所也敢顶风作案,抗拒佛山人民检察院的监督,那么现在监管公安局违法办案的到底属于那个部门?习近平总书记的所谓依要法治国、到底依的是什么法?
对此,天理与苏昌兰女士的丈夫赶到南海公安分局桂城派出所求一个答复,天理指出,作为办案单位的南海公安分局桂城派出所,必须给苏昌兰女士的丈夫陈德权先生一个答复,至少也该按相关的法律程序告知苏昌兰女士到底关押在何处知会其家属!
佛山市南海区公安分局桂城派出所接待人员只得对苏昌兰女士的丈夫说,叫他星期一再到派出所找一个姓陈的刑警队的警察,到时警察会与苏昌兰女士的丈夫解释。在该接待警察与刑警队的警察通话天理听到的是,苏昌兰女士是关有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被刑事拘留。
苏昌兰女士失联十二天了,一个所谓法治的国家,如果连公民人权的权利也得不到保障,公民根本上没有任何的法律来维护,国家暴力和公权力随心所欲,这更加说明了中国不仅没有人权,而且更加证明了中国老百姓已经丧失了社会安全的最后保障。
现在,国家暴力在践踏法律,欺辱公民。公检法包庇蛇蝎之徒,残害国内的老百姓故意制造冤假错案,苏昌兰女士所谓“颠覆国家政权”一案将会被历史所记载,任何对公权力丑行的遮羞,只能证明了当局的无耻可恶,更加证明了现今社会是一个无法无天的社会,是一个鱼肉百姓、忽悠老百姓的社会!
苏昌兰女士的代理人天理重申:佛山市南海区公安分局桂城派出所必须出具拘留苏昌兰女士的合法手续给她的家属!天理强烈呼吁国际社会高度关注这一严重的侵犯公民人权案。让苏昌兰女士回家!让苏昌兰女士回家与家人相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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