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4日星期一

马胜芬“我要立案”!

马胜芬“我要立案”!

文∕天理

     昨天,由于作为马胜芬代理人的天理要开庭、没有时间陪马胜芬到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去立案、于是天理就叫张圣雨掊她到法院立案。却想不到。。。。。。。

     其实马胜芬的案件非常简单,马胜芬她为民主、人权、宪政和声援被拘留的同道在街头举牌,被当局多次拘留和刑拘她、而且马胜芬在居住合法租赁的房子被非法驱赶,财物被抢劫一空。

     于是,马胜芬为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向警察报警,却是不了了之。于是,投诉无门而且身患重病而无钱医治的马胜芬找到了佛山一维权人士天理,她请天理为她写状纸,并聘请了天理先生作为她的委托代理人为她出庭诉讼。马胜芬决定用法律作为武器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

     当马胜芬拿到天理为她写的起诉书后,马胜芬于是来到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准备递交起诉材料起诉广州市公安局的行政违法行为。但在立案厅上,一个女工作人员看了马胜芬的材料说:你的案子不属于中级法院管辖,你要到越秀区法院立案。

     于是,马胜芬立即打电话咨询的她的委托代理人天理先生,天理先生回答:起诉广州市公安局是中级法院的管辖范围,区法院没有这个权限。马胜芬要求立案庭出示不立案的法律依据,工作人员拿出一叠材料翻开其中一篇文件让马胜芬看,马胜芬要拍照保存,她就抢回去了。马胜芬说:什么狗屁法律文件?不让公开就是非法的!

     马胜芬继续要求给不立案的依据,僵持了一会。工作人员从电脑里找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这是一个关于中级法院的受理案件范围的司法解释文件,第一条规定中级法院明确受理案件的范围,第二条规定当事人以案情重大为由或者认为有管辖权限的基层法院不宜行使管辖,直接向中级法院起诉,中级法院应该根据情况在7日内作出处理。

     第二条后面的细节说明看不到,马胜芬要求工作人员翻下去给自己看明白,但该工作人员不给。马胜芬对其说:我要求你对第二条作出合理解释,否则就是违法。又僵持了一会,立案庭的工作人员还是不给予答复。马胜芬说:我要投诉你们,而你们都没有工作牌,所以我怀疑你们是冒充法院工作人员,你们不作合理解释,我将报警。

     立案庭的工作人员还是不理睬,于是马胜芬打110报警,马胜芬说:我在广州市中级法院立案厅,我严重怀疑这里的工作人员是冒充的,他们一不挂牌,二不依法办案,请你们警方来调查!不久过来两个警察,警察说:这里中级法院怎么会有假呢?马胜芬说:我不是怀疑法院有假,而是怀疑这些工作人员是假的。警察连忙说:你打电话去上级法院投诉他们吧,说完这话两个警察就离开了。

     为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马胜芬继续要求他们立案,更加要求见法院领导。。。。。。法警没法,只好将马胜芬和张圣雨两个人赶出了立案大厅。于是愤怒的马胜芬就用大头黑笔在立案庭门前写了几个大字!“要求中级院院和公布财产,办多少冤案,贪多少,黑陷害多少人?”

     这时就精彩了,时间正是广州的下班时间,仓边路人山人海!围观群众泄水不通。法院的保安看到后连忙出来阻止,并打电话报警。一会,北京路派出所来了两个警察, 但他们一看到马胜芬,他们也就不管了。因为,他们都知道马胜芬事情,她太冤了。

     看到警察不管,法院的保安急了,气急败坏向上汇报。张圣雨在旁边一边拍照,一边对他们说,“她身体有严重的病,在外面没有钱医治,你们报警最好,把这个女人抓进看守所去关着,好歹还可以保证她死不了”。保安一听傻眼了!你看我,我看你,一时不知怎样对付马胜芬!

     马胜芬在广州中级人民法院的墙上写完字还想发表演说,但有人说那边有许多警察往这边来了,于是张圣雨推着马胜芬消失在下班的人海里面。。。。。。

     昨天广州中级人民法院立不了案,于是今天马胜芬来到了越秀区人民法院去立案。当马胜芬将起诉状拿出来一递,越秀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傻眼了,是告广州市公安局的案,工作人员连忙说,立不了!

     于是,马胜芬死硬也不走,非要立到案不可!不管马胜芬怎样吵,越秀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就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就是不给立案!张圣雨看到立案无望,就给马胜芬的代理人天理先生电话征求法律意见,天理先生认为,可能是诉状上的法院名称未改,因为原来的诉状是交广州中级人民法院的,现在要在越秀区人民法院去立案,得要将受理法院改为越秀区人民法院。

     张圣雨连忙将天理先生的意见告知马胜芬,马胜芬说,好,明天再来!出了越秀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的门口,马胜芬从包里拿出了几张白纸,拿起大头笔在上边愤怒地写上“我要立案”四个大字并照了相才离开了越秀区人民法院!


     2014-9-10 于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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