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翔的《清明上河图》利用模型背景,然后由自己主要扮演几百个原图中的角色。他将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这个古老的文化符号作为基本背景,植入了当下历史现实中各种“中国事件”,于是一个历史的中国与当下的中国产生强烈的符号碰撞,紧跟着引出的问题就是——我们是谁?是哪个时代的“中国人”?今日之“中国人”与宋代的“中国人”是什么关系?我们出了什么问题?读者们自己去解读吧。(转)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天理锐评
2014年11月24日星期一
法治下中国活着的林昭
法治下中国活着的林昭!
文/天理
昨天,在中国的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的一个庭审,本人有幸看到了一场惨无人道的人权迫害案。据受害人李碧云在庭上血声的泣诉,旁听的人们无不催言泪下,本人不明白的是,为何一个号称依法治国的社会竟然会发生这种人间悲剧!昨天上午,李碧云涉嫌妨碍公务罪一案,在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三楼第一庭第二次开庭审理。由人权律师深圳的范标文和广州的刘浩作为李碧云辩护人和有二十几名村民旁听人员参加了开庭诉讼。英美驻广州领事馆派多人观察被禁入法庭。香港公民廖剑豪先生前来旁听被禁入法庭。与李碧云一起维权的顺德失地村民也被禁止入庭。
早上九时25分,随着法锤声落,只见几个彪形大汉抬着李碧云到被告席上。庭上李碧云力争将其涉嫌妨碍公务罪的原因全盘托出,审判长多次打断李碧云对事件的陈述,在辩护律师范标文和刘浩的力争下,审判长迫于无奈,只好让李碧云将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全盘道出来!原来,在2011年,李碧云为自己受到侵犯的权益讨还公道,到广东省公安厅进行申诉,其间惨遭截访的顺德区警察毒打至背骨骨折。在押回顺德后,顺德警方对其重刑施压迫其就范,将其胸骨打和勃子骨打折而得不到医治,后将其判处了有期徒刑十个月。后又被监视居住其六个月。
为了生存下去,求生的李碧云经过顽强的挣扎,接受物理治疗勉强站了起来。为了争回村民和自己被侵害了的利益,李碧云竞选村委会主任和坚持上访,结果再次遭到地方政府惨无人道的迫害。长期遭受迫害的弱女子李碧云由于得不到实质的治疗,每一次维权却换来的是另一次的毒打,李碧云的身体及精神已经到了崩溃状态。为了防止遭到违法拦截,争取自主看病治疗的权利,绝望而且充满恐惧的李碧云叫其弟弟送她到医院,结果半路上也被截了下来!而且顺德警方将已经昏迷了的李碧云弃置在其弟弟家门前,丧尽天良的截访人员不顾李碧云的死活长扬而去!
至此,绝望的李碧云只有为自己的生存而战!2013年2月25日 下午,李碧云带着菜刀乘坐妹妹李彩云驾驶的摩托车,前往自己选择的顺德民间医生进行治疗,在顺德德胜大桥被一群类似黑社会人员的拦截,这伙人自称是警察,但却不出示任何的证件,多次遭惨绝人寰迫害的李碧云只好拿起护身的菜刀,声言谁阻挡她去看病的就与谁同归于尽!疯狂的黑社会人员看到的是弱不禁风的李碧云俩姐妹,凶狠的扑上来将李碧云俩姐妹痛殴一顿,将其俩姐妹象死人一样拖上警车。结果,2013年10月12日 ,李碧云被顺德区公安局以 “妨碍公务”为名被立案侦查,同日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李碧云的庭上陈述,饱含血泪,摧肝裂肺,字字血、声声泪叩打着法庭内外每一个中国人的良心。庭上,饱受摧残的李碧云女士始终坚持自己无罪来对抗检察院公诉人的指控。李碧云和辩护人对警方的诬陷李碧云一案强烈要求证人出庭,可惜,均未能得到法庭的允许。这是一场捍卫国人人权的庭审,这是一场捍卫国人生命权、健康权以及生存权的较量!这一次庭审为李碧云的无罪辩护,更加是—场中国人权捍卫者风范的展示,是一场中国人权律师责任的担当,更是一场正义与非正义的角力和对抗。
李碧云!一个弱小的小女孩子,为了自己的权益与黑恶势力进行拼搏,其间遭受到的的摧残是人们想象不到的,在广州的武警医院,,武警医院不但不给李碧云进行有效的治疗,还被李碧云在押的200多天强迫戴一条30斤重的脚镣,李碧云强烈要求解释,对方的答复竟然是,是顺德区人民政府要求他们这样做的!至此,本人还会对这个号称依法治国的政府说什么吗?残酷迫害李碧云,只能说是顺德区人民政府某些人为其利益所在,惧怕李碧云揭穿其内幕而进行的一系列的迫害而已。
李碧云竞选村委会主任,更加令他们胆颤心惊,想将李碧云从地球消失才是他们道要的选择。将李碧云打残害死才能保住他们既得的利益,因为只要李碧云活着,总有一天他们的丑行肯定会暴光。所以,顺德区这个所谓的“人民”政府才要置李碧云于死地!将李碧云往死里打!就算打错了也不用负责任,皆有政府的大官下令,由此可证实了中国百姓已经彻底沦落为猪狗畜牲,任由极权的摧残,这个国家暴力对待老百姓就像对待畜生一样。人民根本上没有人格和尊严!本人认为,假如这次对残害李碧云的凶手不予追究,那么,这个极权政府给受害者与人民带来的恐惧将永远得不到消除!
一个所谓法治的国家,如果连公民人权的权利也不能得到保障,人民根本上没有任何的法律维护,这更加说明了中国不仅没有人权,更加证明了中国老百姓已经丧失了社会安全的最后保障。而且迫害老百姓的恶性暴力事件越来越频繁。本来法律是保障社会维护公正人权的机制,而李碧云的遭遇却令人们清楚认识到,政府是在践踏法律,欺辱人民。若是李碧云一案得不到公正的判决,只能证明现政权的可恶,也就是一党专制,一党独裁,更证明了现今社会是官官相护,鱼肉百姓,忽悠老百姓的社会,这个社会的统治者不是暴君是什么?
综看李碧云的悲惨遭遇,可以说,官民有矛盾已经到你死我活的时候,官方还整天太平盛世把人民当做傻逼,公检法包庇蛇蝎之徒,残害老百姓,故意制造冤假错案,其实际是想迫受害者用暴力报复来解决,好让他们来个一枪击毙彻底解决!李碧云一案是中国土匪执政最奇葩的一个现代案例,公诉人层出不穷的狡辩之词以及辩护律师正义之声音,将会被历史所记载,任何对丑行的遮羞,法治是一根杆秤,秤砣就是中国的老百姓!
马胜芬“我要立案”!
马胜芬“我要立案”!
文∕天理
昨天,由于作为马胜芬代理人的天理要开庭、没有时间陪马胜芬到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去立案、于是天理就叫张圣雨掊她到法院立案。却想不到。。。。。。。
其实马胜芬的案件非常简单,马胜芬她为民主、人权、宪政和声援被拘留的同道在街头举牌,被当局多次拘留和刑拘她、而且马胜芬在居住合法租赁的房子被非法驱赶,财物被抢劫一空。
于是,马胜芬为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向警察报警,却是不了了之。于是,投诉无门而且身患重病而无钱医治的马胜芬找到了佛山一维权人士天理,她请天理为她写状纸,并聘请了天理先生作为她的委托代理人为她出庭诉讼。马胜芬决定用法律作为武器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
当马胜芬拿到天理为她写的起诉书后,马胜芬于是来到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准备递交起诉材料起诉广州市公安局的行政违法行为。但在立案厅上,一个女工作人员看了马胜芬的材料说:你的案子不属于中级法院管辖,你要到越秀区法院立案。
于是,马胜芬立即打电话咨询的她的委托代理人天理先生,天理先生回答:起诉广州市公安局是中级法院的管辖范围,区法院没有这个权限。马胜芬要求立案庭出示不立案的法律依据,工作人员拿出一叠材料翻开其中一篇文件让马胜芬看,马胜芬要拍照保存,她就抢回去了。马胜芬说:什么狗屁法律文件?不让公开就是非法的!
马胜芬继续要求给不立案的依据,僵持了一会。工作人员从电脑里找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这是一个关于中级法院的受理案件范围的司法解释文件,第一条规定中级法院明确受理案件的范围,第二条规定当事人以案情重大为由或者认为有管辖权限的基层法院不宜行使管辖,直接向中级法院起诉,中级法院应该根据情况在7日内作出处理。
第二条后面的细节说明看不到,马胜芬要求工作人员翻下去给自己看明白,但该工作人员不给。马胜芬对其说:我要求你对第二条作出合理解释,否则就是违法。又僵持了一会,立案庭的工作人员还是不给予答复。马胜芬说:我要投诉你们,而你们都没有工作牌,所以我怀疑你们是冒充法院工作人员,你们不作合理解释,我将报警。
立案庭的工作人员还是不理睬,于是马胜芬打110报警,马胜芬说:我在广州市中级法院立案厅,我严重怀疑这里的工作人员是冒充的,他们一不挂牌,二不依法办案,请你们警方来调查!不久过来两个警察,警察说:这里中级法院怎么会有假呢?马胜芬说:我不是怀疑法院有假,而是怀疑这些工作人员是假的。警察连忙说:你打电话去上级法院投诉他们吧,说完这话两个警察就离开了。
为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马胜芬继续要求他们立案,更加要求见法院领导。。。。。。法警没法,只好将马胜芬和张圣雨两个人赶出了立案大厅。于是愤怒的马胜芬就用大头黑笔在立案庭门前写了几个大字!“要求中级院院和公布财产,办多少冤案,贪多少,黑陷害多少人?”
这时就精彩了,时间正是广州的下班时间,仓边路人山人海!围观群众泄水不通。法院的保安看到后连忙出来阻止,并打电话报警。一会,北京路派出所来了两个警察, 但他们一看到马胜芬,他们也就不管了。因为,他们都知道马胜芬事情,她太冤了。
看到警察不管,法院的保安急了,气急败坏向上汇报。张圣雨在旁边一边拍照,一边对他们说,“她身体有严重的病,在外面没有钱医治,你们报警最好,把这个女人抓进看守所去关着,好歹还可以保证她死不了”。保安一听傻眼了!你看我,我看你,一时不知怎样对付马胜芬!
马胜芬在广州中级人民法院的墙上写完字还想发表演说,但有人说那边有许多警察往这边来了,于是张圣雨推着马胜芬消失在下班的人海里面。。。。。。
昨天广州中级人民法院立不了案,于是今天马胜芬来到了越秀区人民法院去立案。当马胜芬将起诉状拿出来一递,越秀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傻眼了,是告广州市公安局的案,工作人员连忙说,立不了!
于是,马胜芬死硬也不走,非要立到案不可!不管马胜芬怎样吵,越秀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就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就是不给立案!张圣雨看到立案无望,就给马胜芬的代理人天理先生电话征求法律意见,天理先生认为,可能是诉状上的法院名称未改,因为原来的诉状是交广州中级人民法院的,现在要在越秀区人民法院去立案,得要将受理法院改为越秀区人民法院。
张圣雨连忙将天理先生的意见告知马胜芬,马胜芬说,好,明天再来!出了越秀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的门口,马胜芬从包里拿出了几张白纸,拿起大头笔在上边愤怒地写上“我要立案”四个大字并照了相才离开了越秀区人民法院!
“还我苏昌兰”行动
“还我苏昌兰”行动
苏昌兰从10月27日 被南海公安分局传唤后失踪,已经五天了,至今还全无音信。为让苏昌兰女士重获自由,早日和她的家人团聚,强大的律师关注团已经组成!关注团由北京维权律师刘晓原、广东东莞的维权律师龙元富、广州维权律师吴魁明、北京维权律师王宇、北京维权律师李方平、广州维权律师刘浩以及广东的公民代理人天理作为苏昌兰女士丈夫的委托代理人,将全程参与苏昌兰女士一案的法援跟进工作。今天,全面开展“还有苏昌兰”的行动!
早上八时,苏昌兰女士的丈夫陈德权先生在刘晓原律师、龙元富律师和公民代理人天理的陪同下,来到了广东佛山南海区的桂城派出所,道明来意后,我们一行要求要找拘留苏昌兰的伟唤证上签名的两个办案警察,但遭到此警察的否认!然后派出所各部门互相推塘,刑警说是治安中队办的,治安中队说是刑警中队办的,各不认账。
看到双方缰持不下,值班室的保安介绍我们到旁边的信访办进行投诉。于是我们就到了信访办,但信访办接待我们的警察语气凌人,要登记我们的身份证明文件,而且劝苏昌兰女士的丈夫陈德权先生不要“搞事”,龙元富律师却不卖他的账,没几句就吵起来。信访办的警察一看不妙,连忙叫办案人叫出来处理。
一会,一个所谓的办案警察出来见我们,于是,我向他提出我们的要求:一、苏昌兰女士触犯了什么罪名被拘留?二、是不是苏昌兰女士她状告你们警察行政不作为你们要进行打击报复?三、苏昌兰女士到底关在什么地方?四、根据相关的法律,为什么家属未收到任何有关拘留苏昌兰女士的通知书?
这个所谓的办案警察沉默了了一会对我和苏昌兰女士的丈夫陈德权先生说?“苏昌兰女士是他们抓的,现在关押在南海区的某一个地方”,我连忙追问:“她犯了什么罪?”。此警察说:“苏昌兰女士是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所以要拘留调查。”我追问:“根据国家的法律和你们公安部的办案流程规定,你们拘留苏昌兰女士,必需要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家属!”此警察说:“根据什么什么的条例,他们警察可以不通知家属!”,我要警察出示法律的文字书面解释,可警察就是不给。
商谈无果,我们就退出信访办。为了慎重负责苏昌兰女士一案的处理,我还是违心交了一份授权委托书给桂城派出所的所谓办案单位,并留下我的电话给他们。随后,我们一行到了南海公安分局,我们要找督查部门,门卫把我们带到信访办。我们再次言明,我们找的是督查部门投诉桂城派出所的所谓办案单位!接待警官称,南海公安分局的信访与督查是一个部门。
信访部门的接待室警察听完我们的投诉后,说先要了解情况才能答复。于是接待室警察拿着电话进入了后边的办公室,等了足足一个小时,接待室警察出来对我们说,不过没有进一步的消息,你们的投诉只能按信访条例办理。我们要求警察出书面通知,警察说,只能给信访告知书,六十天内答复。一个被警察带走而不给家属手续失踪的人,要六十天内才能答复,可算是天下奇闻!
离开南海分局,我们一行来到佛山的市公安局,我们直截了当说要找督查投诉,门卫室警察让我们先去找市公安局的信访办。市公安局信访办的回答更加另人不能接受,他们推卸说,区分局信访办已受理过了的,市公安局信访办就不能再受理。我们说,我们本来就不是找信访办,我们是要找督查的,是门卫室要我们来找你们的。信访办警察告诉我们,可以在市公安局门口打110,让110通知督查接待。
于是,刘晓原律师就向110打电话报警察找督查投诉,一个督查来到门卫室,听了我们反映的问题。刘晓原律师恳请督查对南海公安分局的警察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可这个所谓的督查却要求我们耐心地等待南海分局信访办的回复。苏昌兰被警察传唤带走五天了,仍然不知她具体下落,公安竟然说要在六十天内答复,这不是草芥人命是什么?
没法,眼看在公安部门可能找不到结果,我们草草吃了一些东西式填饱肚子就赶去佛山市的人民检察院对公安的违法行为进行控告。下午2时30分,我们陪苏昌兰丈夫陈德权到佛山市人民检察院,说明来意后,检察官在门卫室旁边的一个不到五平方米的房子接待了我们。他查验我们的证件后,向我们索要授权委托书。我们说只是陪同家属来控告公安的违法行为,他是当事人,本人在场,由他作控告。检察官记录了苏昌兰丈夫陈德权的控告后,让他先回去等,下周才答复。
在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控告后,我们立即又赶去了南海区看守所查询苏昌兰的下落,在看守所的电脑里没有查到苏昌兰羁押在此。看守所的警官建议我们去拘留所查查看。拘留所就在看守所的后面,我们向拘留所工作人员说明来意,工作人员认出了苏昌兰丈夫,说不是已查过吗?没这个人呀。工作人员态度还不错,又帮我们查了一次,仍然查不到苏昌兰信息。我们返回再去看守所查询,女警官在电脑上再仔细查了一次,对我们说确实没有苏昌兰到这个人。刘晓原律师问看守所的女警官,是否会关在其它区的看守所,女警官说有这个的可能,同时她建议我们去其它区的看守所查查。
今天的一天,我们陪同苏昌兰的丈夫分别去了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派出所、南海公安分局、佛山市公安局、佛山市人民检察院,还去了南海区看守所、南海区拘留所查询苏昌兰女士的下落,没有一个部门能给一个合理的解释和答复,令人气愤的是,佛山市公安局信访办竟然声称在 60天内作出书面答复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苏昌兰女士是一位理性、勇敢、有独立思想和人格的人。当局对如此一位正直之人进行政治迫害,是对宪法的公然践踏和对人类普世价值的公然侮辱和挑战,实在是荒唐。当局这一行为只能震慑一时,根本上解决不了社会大爆发的根源。苏昌兰女士是勇敢的中国维权人士!让她回家!让她回家与家人相聚!
我们认为,任何一个国家和政府,都无权躲在国家主权后面侵犯人权!每一个公民都有权利知道自己任何亲人的下落,每一个公民都有权利知道自己亲人现在所受到的处境和待遇,亲属有权利会见自己的亲人的权利。现在发生在苏昌兰女士身上的遭遇,是当局对一个合法公民赤裸裸的迫害,是对法律和正义肆无忌惮的侮辱和强奸。对此,我们强烈呼吁国际社会高度关注这一严重的侵犯公民人权案。
2014年11月20日星期四
2014年11月19日星期三
柔弱小女子苏昌兰也能颠覆国家政权?
作者:范燕琼
广东佛山小女子苏昌兰被警方带走快一个月了。
我一直认为:苏昌兰很快就会回家吃饭的。可是,随后得到的消息却让人大跌眼镜——说什么苏昌兰涉嫌“颠覆国家政权”?好一个莫须有的“颠覆罪”!
的确,咋一听说苏昌兰被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我在第一时间的感觉是可笑,而且是非常非常的可笑。
天知道,这事连毛泽东老婆都干不了的事,一个来自平民阶层、也只关怀平民阶层难民的小女子怎么可能去做、又拿什么去做这一胆大包天的事呢?这使我不禁要问:究竟是哪个天才把这么离谱的、石破惊天的罪名、独具匠心地镶在这位柔弱善良的小女子身上?这岂不是滑天下之大稽!
笑话归笑话,但细细一想:苏昌兰这次“被失踪”,不知何时才能够获得自由、回到家的怀抱啊,我突然又有一种悲凉、甚至是想哭的冲动。为此,这些天来,我只要有上网,就特别留意她的消息,还不时的想起与她交往的点点滴滴——
我认识苏昌兰是在自己判刑后的第一次家属“会见日”——即2010年8月份的一天。在此之前,时任的福州市第二看守所黄所长带队领我去各大医院做各种检查的时候就亲口对我说:“我们会让你的同学来看你。”
黄所长的这句话,让我顷刻间心潮澎湃,以至连续两天在硬邦邦的通铺上辗转反侧个不停:究竟是哪位同学会到这种鬼地方来安慰我呢?答案终于在“会见日”这天揭晓了——
这天中午大概10点多钟,当两个少女犯将我坐的轮椅推进“会见室”的时候,我一眼便看到自己的女儿和站在其身边的天理(陈启棠)。而这个时候的苏昌兰就站在我女儿的另一边,手拿摄像机正对我拍照,但由于之前并不认识,我也就没有在意她的存在。
由于自入狱以来,我一直都被剥夺与家人的通信自由,这种“生死两茫茫”的残酷迫害,折腾的我骨瘦如柴,因此,我尤其珍惜这次会见的机会,便一个劲地与女儿家长里短,根本没有精力去关注他人,也几乎听不进别人的话,完全融化在“母女相逢”的世界里……
对这位以“同学身份”冒充进来会见的天理,也只记得一句话——那就是不断的鼓励我说:“你是我们的骄傲!你是我们的骄傲!”而苏昌兰对我说的话,我是一句都听不进,只觉得她那带着浓重广东腔的声音很甜美,也很有穿透力,仅此而已。
我第二次见到苏昌兰是在自己的家里。大约是出狱后的半个月,她与天理带着一台崭新的吸氧机前来看我。进门后,只要与她交流,她总是用一种极其温暖的目光看着我,安抚着我,还不时地说我是英雄、很是崇拜什么的。而介绍她自己的时候,她却说自己什么都不会、也什么都不懂、甚至什么也没做……这着实让人觉得——她就是一个只知道“柴米油盐酱醋茶”的家庭主妇。
但此后不久我就多方了解到:苏昌兰其实做了很多救助妇女儿童的维权事务,只不过她所做的一切,就像我在得“诽谤罪”之前所做的一样——忙忙碌碌且实实在在而又默默无闻。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的Skype上有了苏昌兰的账号。常言道:“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识”。的确,无论我什么时候打开Skype,也无论彼此距离多远,只要一看到对方“在线”,彼此就会天南地北、家里家外的絮絮叨叨个没完没了……
诚然,维权人谈论最多的是“维权话题“。而苏昌兰特别侧重妇女儿童的保护问题,尤其是谈到计划生育当中的”强迫人流”,我们都感到好无助!好无奈!甚至好沮丧!一天,我们聊着聊着,居然发现::彼此都想到寺庙里去“打退堂鼓”,甚至准备结伴而行……这一切,无不体现出彼此内心的焦躁与脆弱。
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有一段较长的时间,我打开Skype总是看不到苏昌兰“在线身影”,为此,我常常暗暗在想:莫非她独自一人去寺庙里了?这使我的心里感到空落落的。后来我才知道:她的夫君出车祸了,这段时间她正忙于照顾而没能“在线”。
再后来,我因进入又一期的治疗而没空上网。从那时起,我与苏昌兰的交往变得不再“热恋期”。直到有一天,她突然加我“微信”,于是,我们又开始热恋起来——
就在她被带走的几天前,她微信说:天理在厦门;再后来,她微信又说:天理又被拘留10天了。再再后来,我只能看到别人的微信在说她——苏昌兰被国宝带走了;随之别人的微信又说她——苏昌兰被以“颠覆国家政权”了。
由于难以置信这样的网络传言,我在看到这一消息的第一时间,就连忙打电话给天理——他证实了这一网络消息,同时,天理也觉得,当局将这样天大的罪名扣在苏昌兰这么一个柔弱的小女子身上实在荒谬绝伦!
毋庸置疑,苏昌兰是个心地善良、心灵脆弱而又富有爱心的小女子。把所谓的“颠覆国家政权”安在苏昌兰身上是反道德、反善良、反人性的可耻行为!
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所谓颠覆国家政权,其实是颠覆官员的座椅。一语道破了“官机”!由此可见,官员为了“永保座椅”、而绑架了国家、而绑架了人民、最终以绑架法律来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
毫无疑问,我们进入了一个荒谬绝伦的时代,一个不仅要做“中国梦”、还要做“亚洲梦”的时代。无论你愿不愿意,“民主自由”这四个字,只能看,而不能说,甚至不敢说。
但是,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无论环境多么恶劣,总会有人敢吃螃蟹,敢说这话,并且一个接着一个的站出来,大家相互守望,互相激励,勇往直前,甚至前赴后继……于是乎,“坐牢’这个原本是与”罪恶”成正比的处罚措施,现在却相当广泛地与”良知”成正比,甚至成为一个“划时代的殊荣”!
2014年11月17日星期一
访民天安门附近景点旅游指南
作者:刘红霞
大部分访民在京报案、旅游、邮信、睡觉、走路都会被无故抓走,来自官方的恐怖无处不在。为了保障访民群体能正常在天安门附近景点旅游的权利,笔者建议大家在每天上午十一点作为到天安门附近景点旅游时刻。
注意事项如下:
第一、上午十一点是访民在天安门附近景点旅游的黄金点。天安门附近景点总不会因为上午十一这个访民旅游时刻点而封闭,这个时间点警察也该饿了、疲惫了而没有精力过分约束访民,访民们大部分距离天安门较远正好能在这个时间点参与旅游。
第二、不带信访材料、传单、条幅等物品的话有利于访民在天安门附近景点旅游的安全性。天安门附近稳控力量虽然强,但也是有限的。天安门附近访民们若在此刻撒传单,第一个撒起来时,稳控力量都会集中在此;第二个再撒传单时……;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第六个……;那有那么多的警力来稳控访民,天安门必然传单满天飞。这时若再有诸多外国记者、网友录像需要警力稳控的话,就没有人再有力量管我等访民旅游一事了。若访民连信访材料等物品都不带,相信京警因为累、饿也不会过分为难需要在附近景点旅游的访民。
第三、不要与自主要撒传单的访友同车抵达天安门附近。天安门包括北京很多地方都有摄像头,若与要撒传单的访民们同车,会被官方取证后误解。要知道,一个人撒传单只会被行政拘留;若很多人撒传单,主谋者就会被刑事拘留,从事者也难免会被刑拘。与他们中的人同车万一监控录制下来并因访民身份被抓住,就比较麻烦了,至少也得解释自己是否是主谋或者拿所谓“间谍器材”。所以不要与之同车抵达天安门附近,这样无谓的法律风险就被规避掉了。
第四、旅游时记着带上吃的。天安门附近食品较贵,访民大部分因为腐败摧残比较穷,带上吃的可以省钱。另外,万一因旅游被派出所因访民身份抓走,也可有吃的不必饿着。
第五、访民在同一时间点儿在天安门附近景点旅游,有利于访民群体之间的交流。
第六、访民被逼至此旅游完全是由北京市公安局对访民群体的严重不负责造成的。旅游是每个公民应有的权利,因为访民的身份证被恶意“黄警”后,访民群体就丧失了这一基本权利。北京市公安局相关派出所多大时候不顾基本事实随意制作训诫书,不取证、不调查,只要是身份证是黄警就抓走已经成为访民群体里普遍发生的事情。
希望北京市公安局在傅政华部长的带领下能走向正轨,让此指南自动作废,让访民们真正拥有旅游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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